人力資源管理運作在企業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五項基本任務: 一、人力資源策略擬訂, 二、部門與人員協調, 三、對員工提供服務, 四、求才、用才、育才及留才的專業功能,以及 五、合理化管理制度設計及活性化企業環境創造。
以上角色與任務的擔負,必須要有明確的組織架構與公開合理而且可行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而組織與制度則係建立在工作說明書與工作評價等兩項基礎工程,前文已就工作說明書作了說明,在此不再做贅述,僅就工作評價略做探討。 所謂工作評價,主要是分析研究工作的內容與作用,以獲得工作的特徵,並根據工作的難易程度及相對的重要性,同時根據工作的價值,以作為獎酬的重要依據。簡單來說,「評價」就是根據某種「客觀標準」來評定事物價位的高低。 此一近代人力資源管理方法上一個極為有用的工具,是由過去公共行政演進而成,現已成為工業工程主要的應用方法之一。其演進大致從動時研究(1881年)開始的工作評價運動的所謂草創時期,及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因人才恐慌,促使人事行政的發展,用工時評價以決定工資方使受到注意。在1930年代,由於美國制訂有關勞工法案以保障勞工權益,工作評價才受到學者的研究與重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工作評價對於工資的安定與管理具有很大的影響,工作評價才更為人們所採行。至此,美國企業也就一致公認,工作評價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核定薪資的方法。到了1980年代,企業競爭益形激烈,工作評價更被視為一種控制成本、促進勞資關係和防止員工流動的好方法。 一般而言,工作評價的方法大致分為兩類共四種方法,第一類是以工作與工作比較,此類又分為主觀非量化的排列法與客觀而數量化的因素比較法。第二類則由工作與預定標準比較,此類亦以主觀非數量的分類法及客觀而數量化的評點法兩種分法,基本上,工作評價多以排列型與評價型兩種作法。所謂排列型係依工作特徵的相似點做比較,而評價型則將工作細分為數項因素,再依各別因素建立其價值區分。此二者有學者將之進一步區分,亦即如上述的所謂工作與工作的比較,或者是工作與預定標準的比較。至於工作評價的進行步驟,限於篇幅就不在此詳述。 總之,工作評價的主要目的在於建立薪資制度,根據客觀的職位與職位間評定其對組織的相對重要性與貢獻度進行對薪資制度建立的基礎,使薪資制度更能符合內部及外部公平性與合理性。因此,筆者稱之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構的基礎工程,應屬十分允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