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的理論,係由美國的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所創建,其基本思想在於一個組織必需建立其大目標,以作為該組織的方向,為達成其大目標,組織中的管理者必須...
設定基本單位的個別目標,而此等個別目標則應與組織的目標協調一致,從而促成組織的團隊建立,並得以發揮整體的組織績效。 「目標管理」的進一步具體涵義則是指管理者以「工作目標」來領導部屬,而不是以「工作手段」或「工作程序」來管理部屬。換言之,管理者在事前和部屬商定彼此可以接受的目標及計畫後,即充分授權部屬,讓部屬得以有充分的自由選擇最有效手段以達成預先設立的目標與計畫。事後,管理者再以原訂目標與部屬實際執行的成果加以檢討,並予校正與調整。以確保目標的達成。因此,所謂「目標管理」就是發揮「專業分工」與「自主管理」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它和傳統「威權管理」或「危機管理」有其截然不同的做法。「目標管理」使得管理者有更多的時間以從事「計畫」與「思考」,也讓部屬有更多機會發揮「執行」的功能。所以「目標管理」乃是有效發揮團隊合作,提升創新功能,以及培育部屬才能的領導方式。 綜上所述,「目標管理」的內涵,就是確立組織的正確目標及如何成功的達成目標。因此,企業所採用而實行的「目標管理」,主要在於企業組織的成員在同一經營理念下,依據共有的價值觀念來維繫,朝向一致的方向努力,以獲取企業最後希望達成的組織成就與成果。依照此一說明,組織目標大致具有下列各項組織上相關意義:一、 組織目標是組織內部門或成員的共同認知。 二、 部門目標或個人目標必須與組織目標結合。 三、 組織目標是部門或成員所獲取的最後共同成就。 四、 組織目標是不達目的永不休止的最終目的。 「目標管理」就組織而言,在實務運作上多是自行設定目標,而以自主管理與自主改善為主。由於過於重視目標達成的產出結果,而未能多加重視產出結果的過程,例如業務單位常以業績數字作為達成與否的具體績效衡量指標。事實上,業績目標的達成有許多相關的影響因素,如以企業經營運作的價值鏈來看,其中,主要活動與支援活動各自都有其價值的產生,這些價值產出,就是構成業績價值的綜合體。 企業經營運作的各項活動多是通過企業經營的組織結構與機制來完成。當然,各項活動的產出績效整合而成整體目標的達成,因之,企業經營所訂定的目標就應依照組組織的區分來建構各分項目標,以及各分項達成的工作計畫。這種由企業整體目標展延為經營上的各分項活動、分項目標與分項工作計畫過程,即所謂目標管理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