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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 避免企業老化的組織活性化探討 | |
常昭鳴 | |
組織結構是指工作關係的一個正式系統,它包括了如何分配、如何整合工作。其主要目的在於使同在一個組織內的人員,靠著以下幾種方法在一起有效地工作: 一、分配好工作需要的人力資源,透過工作說明、組織與所授權限來建立溝通的方法。 二、讓員工了解規則、法例、工作步驟和工作標準的要求。 三、藉著蒐集和資訊的評估來幫助經理人制訂決策和解決問題。 組織中,執行工作的整個範疇必須用系統的方式來群體化,並分配給員工,而組織內的成員也應該在部門化的基礎上加以整合及運用。因此,所謂組織,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所組成,成員有其共同目標與個別的正式職責。當然,組織中成員間相互的協調是確保組織正常運作,與組織功能得以充分發揮的關鍵所在,也是活性化企業組織的泉源所在。 企業老化的原因,主要在於企業組織伴隨著規模擴大而日漸錯綜複雜。由於日漸擴大而致下情不能上達,造成溝通的阻隔,而使權責劃分呈現混淆不清的現象。越級指揮與越級報告情況一再發生,更使高階主管不願授權,以致大小事情一把抓,優秀幹部無法獲得升遷,而且派系糾紛與內鬥日益激烈。當企業組織一一出現以上現象,這就顯示這個企業已步入老化的階段了。當然,組織活性化的措施就要加以考慮,以賦予企業再生的契機。 理論上,常談起授權、分權或策略事業群的建構等企業再造的變革措施。聽起來,工程極為浩大,成效未敢預期,企業主往往考慮再三而又不敢貿然行動。其實,幾項小小的突破現狀的組織活性化措施,值得採取。品管圈與小集團活動的倡導,以作為教育訓練的工具,教導並培養員工的正確工作方法。提案改善與自主管理,以提昇工作績效與增加員工的參與管理。專案小組與產品經理的運作控制可以提昇工作品質。而職稱設計與資格認證制度可以促進激勵與工作的肯定;實務上,這些作法不妨一試。 | |